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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示新时代税收现代化生动实践,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中国税务杂志社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即日起面向全国税务系统和各新闻媒体征集优秀税收新闻作品,欢迎积极参与。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主办,中国税务杂志社具体承办。

        二、征集时间

        2023年2月10日—2月20日

        三、征集对象

        凡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刊播的原创涉税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应当导向明确,立场清晰,主题鲜明,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契合公众道德标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图文稿字数适当,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鼓励配发相关图片以丰富内容;视频作品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5分钟,格式MP4。

        3.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着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着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4.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等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将作品集结出版或用于展览、活动宣传、媒体报道、阅读推广等用途。

        5.主办方对此次征集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参与者,即视为其同意本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

        五、作品类别

        消息类:

        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通讯社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作品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表述生动,感染力强;图片类新闻作品应为现场拍摄,要素完整,新闻性、表现力强,文字说明简洁。

        通讯类:

        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通讯社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

        广播电视类:

        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上的深度报道、组合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广播、电视、新媒体音视频新闻作品。

        六、报送数量

        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3类作品每省局每类限报10件,税务系统外的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符合评选要求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

        七、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另每类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中国税务网、中国税务杂志和中央主流媒体网站进行刊载。 优秀作品有机会入选优秀作品集、获得文创纪念品等。

        八、活动评奖

        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两轮评审,第二轮评审为终审。终审结束后即公示获奖作品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获奖证书。

        九、投稿方式

        1.省局报送:税务系统内以省局为单位进行报送,报送单位分类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报送单位参评作品推荐目录》,参赛作者均需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报送单位将参评作品电子版或视频文件、参评表、推荐目录均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2.个人报送:参评媒体记者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作品电子版或视频文件、参评表均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3.每个作品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命名,示例:通讯类+《“十三五”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7.6万亿元》。

        组委会邮箱地址:zgswhxw@126.com(请在邮件上注明“中国税务好新闻投稿”)。

        联系人:孙一冰   联系电话:010-63886779

        附件:“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

        责任编辑:藏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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